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智慧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次数:0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智慧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智慧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拟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以下项目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

1.项目名称:智慧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SGZCG2019003。

  二、项目内容:

 新校区学校宿舍区和食堂的智慧安全用电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设备和服务一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诚信及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关承诺书)。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磋商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公示期限

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五、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

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响应函》(见附件);

2.法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参与资格初审及领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其中报名声明函和法人委托书为原件,本人身份证为复印件(原件当场核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带至磋商现场用于备查。

六、入围办法

磋商时由评审小组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磋商资格。

七、项目预算及保证金

1.项目预算:7.5万元

1.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交纳参与保证金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500);

2.参与磋商时,还须交纳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壹仟伍佰元整(¥1500),收款单位:南通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工行青年路支行,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3.未按时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

4.领取磋商文件后不参与磋商的(含迟到者),采购组织方有权不退还参与保证金;

5.磋商结束后,未成交者的保证金无息退还。

八、磋商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磋商文件集中领取信息

1.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9:00~16:30;

2.报名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109室国有资产管理处;

3.联系人:姜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20。

(二)磋商信息

1.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4月15日14:30(以会议现场签到为准);

2.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4月15日14:30;

3.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时孙楼306会议室;

4.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19。

(三)需求部门信息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513)55092018。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需求部门联系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部门联系人负责答复。

九、特别提醒

1.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散采购建立供应商诚信体系,供应商在报名、磋商过程、质疑、合同签订、供货履约等环节弄虚作假的,作相应的违约处理;

2.报名后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请供应商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4.磋商公告发出后,潜在供应商根据公告内容,在集中领取磋商文件前,可提出询问;集中领取磋商文件后,供应商未报名和未领取磋商文件的,不能提出质疑。

 


 

附件:

投 标 响 应 函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依据贵单位(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公告,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全权处理本次招标采购的有关事宜。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材料的各项要求,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公司已经详细阅读了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文件所表述的内容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公司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5.我公司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6.一旦成交,我方承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将被贵方取消成交资格。

7.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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