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音教室等设备处置的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4

关于语音教室等设备处置的公示

初教院等部门的语音教室等设备已使用多年,历经多次搬迁维修后,经鉴定已无维修使用价值。目前需对上述资产办理处置手续。本次处置涉及账面原值112055.00元,其中通用设备(语音教室设备56座)104000.00元,专用设备(钢琴、手风琴各1台)8055.00元。根据《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政规〔2014〕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综〔2019〕6号),对本次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4月14日-4月21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