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食堂设备、空调及云机房设备资产处置公示
崇川校区部分食堂设备、开发区校区宿舍部分空调及云机房设备、如皋校区学生宿舍部分空调均已超限使用多年,经鉴定已无维修使用价值。目前需对上述资产办理处置手续。本次处置共计216件,账面原值670,325.00元,其中通用设备611,775.0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资产58,550.00元。
根据《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政规〔2014〕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综〔2019〕6号),对本次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