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校区办公、教学设备及崇川校区食堂设备等资产处置公示

发布者:1987018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57

关于开发区校区办公、教学设备

及崇川校区食堂设备等资产处置公示

开发区校区办公、教学设备如打印机、点钞机、扫描仪、投影器等系老校区搬迁而来,年久老化,远超使用年限,现已无法正常使用;崇川校区开水炉、液化气炉、餐桌等食堂设备,超龄服役多年,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目前需对上述资产办理报废处置手续。

上述待处置设备共计1504件,资产原值678,975.71元。根据《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政规〔2014〕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综〔2019〕6号),对本次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915-921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