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区校区学生公寓楼不锈钢防盗窗处置公示
开发区校区学生公寓一楼不锈钢防盗窗因消防安全需要予以拆除,目前需对上述资产办理处置手续。
上述待处置设备共计104件,资产原值111,280.00元。根据《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通政规〔2014〕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综〔2019〕6号),对本次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1日-3月27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