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 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 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按照南通市财政局通知要求,国资处组织开展了学校 2018 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
为确保按时完成我校 2018 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及上报工作,国资处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困难,精心组织、迅速落实、与涉及数据填报的财务处、后勤基建处等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做好协调,并与学校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数据比对,分析比对结果,从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对升级后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数据体检,并逐条完善,最终形成学校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国资处将以此次年报工作为契机,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学校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