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三个校区
教育超市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三个校区教育超市招租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可兼投兼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教育超市招租项目
二、采购编号:TSGZCG2019014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
新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南通校区教育超市:位于南通市崇川区城山路24号;如皋校区集贤教育超市:位于如皋市如城街道学宫路1号。
2. 营业面积、参考底价:
新校区教育超市约60平方米,参考底价15.11万/年;南通校区教育超市约62平方米,参考底价15.61万/年;如皋校区教育超市约121.8平方米,参考底价12.45万/年。
3. 经营范围:
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预包装食品(自制食品除外)。
4. 营业时间:
除学生就寝、上课及晚自修期间外均可营业。
5. 服务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6. 设施设备:
供应商自行提供铺货设备,每个标段配可以打印售货小票的收银机2台(必备)。学校提供校园卡机一台,供学生刷卡消费时使用,提供经营所需的水电供应,水电费学校按照市场价按实收取。
四、项目风险告知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对学校经营环境做充分了解,对经营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要有充分理解。主要风险有以下几条:
1. 学校教职工600人左右,三个校区在校学生7000 人左右,另有1000人左右安排在通州湾科教城。但因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会出现学生外出实习,一定时间内学生人数会减少。
2. 学生创业机构有可能会设立相关的经营项目满足教学实训的需要(可能与学校教育超市经营项目相同或相近)。
3. 网络电商的发展可能影响学生购物习惯和方式的改变。
4. 邻近学校的周边市场发生变化,会造成学生外出消费。
5. 如皋校区校内另外已有一家超市。
采购人不对以上几条可能出现的校内及周边市场变化做出任何承诺,不会因此给予乙方优惠减免政策。乙方若以此为借口不服从管理或进行违规经营,采购人将按合同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或终止合同。
五、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本项目营业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诚信及承担风险的能力。
4.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不接受的情形
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采购活动。
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特别说明:本学校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及其亲属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请各投标人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公示期限
自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教育局官网”“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报名需携带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1.填写的供应商报名声明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现场勘察确认函(加盖公章)
6. 报名时必须提供适合高校教育超市销售的、满足“经营范围”规定的商品目录1000-1500种,提交电子表格目录和 加盖公章的纸质目录 (目录至少包含:规范的商品名称、包装规格、商品条码、拟定销售价格等内容,合适的商品、合理的定价可作为评价投标人的参考)。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否则不予接受。
九、评分规定: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十、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请交纳磋商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与个人汇款):叁万元(¥30000元)
汇入单位:南通市财政局
账号:1111820109000058268
开户行:工行青年路支行
特别提醒:报名时缴纳磋商保证金。汇款单位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退款时汇至原账户。银行汇票或汇款方式请备注:通师高专教育超市招租。投标人尽可能使用银行汇票,使用汇款方式退款周期较长。
2.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3.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每标段履约保证金不得少于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考核及质保期满后按实退还。
4.未成交的磋商保证金在磋商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一、有关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一)现场勘察信息
1.现场勘察时间:2019年8月4日-8月5日(9:00-16:00);
2.联系人及电话:
新校区张老师18061806899;
南通校区戴老师18061805628;
如皋校区陶老师18962728826。
同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函。
未在规定时间查看现场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现场查看时,请自行携带必要的计算记录工具,有关数据最终按现场实际为准。
(二)报名、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14:00-16:3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16日9:00;
3.报名地点及开标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报名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时孙楼109室;
开标地点新校区图文楼十二层会议室。
4.联系人:姜老师18061805851。
十二、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连续关注学校网站可能发布的补充和答疑文件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采购人将结合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商品信息,参照、调研周边大型超市的价格、聘请专家研究,确定进入学校超市的商品目录和限定价格。采购人在磋商文件提交前两日将确定的商品目录和限价信息下发给各位报名投标人,供投标人参考。中标供应商进场后所销售商品的品种原则上不得超出目录范围,价格一律不得超过限价。凡超出目录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后勤基建处书面备案后(含价格确认)方可销售。超出目录的商品种数不得超过在售目录内商品总数的10%。
附:关于价格考核相关办法的部分条款:
(1)中标供应商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随附销售小票,消费者凭票结算;
(2)采购人在学校网站和超市附近公布全部商品信息和限定价格;
(3)供应商如有私自抬高价格,消费者可凭销售小票到学校后勤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学校将给予供应商所售商品价格的十倍金额处罚,罚金从履约保证金内扣除;同时,供应商退还十倍差价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