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皋校区河东地块资产处置公示
2016年,如皋市人民政府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对我校如皋校区河东部分地块实施搬迁。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我校于2016年12月27日和如皋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将该地块2,243.00平米土地交由该公司出资收储,改建成绿化广场。
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如皋校区河东拆迁地块上的房屋建筑物等予以核销处置。本次处置房屋建筑物面积4,304.70㎡,资产原值2,487,943.54元。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财规〔2015〕1号)精神,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综〔2019〕6号),对本次资产处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