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资〔2021〕5 号),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讨论研究,同意以下2024年合同到期房屋租赁项目安排:
一、三校区洗衣房公开招租;
二、开发区校区移动、联通营业厅继续续租;
三、三校区快递站公开招租;
四、如皋校区冒家巷13号、19号店面房公开拍租。
根据财务公开程序性要求,现对本次房屋租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