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资〔2021〕5 号),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开发区校区超市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期三年。
根据财务公开程序性要求,现对本次房屋租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2日
根据财政局《关于明确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拍卖(租)业务流程的通知》(通财资〔2021〕5 号),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开发区校区超市重新组织招标,合同期三年。
根据财务公开程序性要求,现对本次房屋租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至6月29日。公示期间,广大教职工可向监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公示所列事项的有关问题。监督电话:55092032。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