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二)

发布者:胡晓红发布时间:2026-10-16浏览次数: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SGZCG2026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7年度如皋校区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请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与其他资格审查文件一同装订,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一、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增加第7条内容“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参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6.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的备注增加第4点“4.商务部分★号核心条款需逐条罗列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更改后的格式详见本更正公告附件。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联系方式:姜老师  18061805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5楼 

联系方式:于文艳  18012880301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本次响应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类的划型标准规定的,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请各供应商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判定本企业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并在对应方框内勾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监狱企业证明函

(格式自拟)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备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注:

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的确认,由评审小组认定。

3.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需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

4.商务部分★号核心条款需逐条罗列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