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钢琴教室维修、搬迁与安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一、采购单位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钢琴教室维修、搬迁与安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 TSGZCG2022003
四、项目预算:2.7万元
五、项目需求: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钢琴教室维修、搬迁与安装项目,是其他单位捐赠我校的一批旧雅马哈电钢琴,拟在维修维护的基础上,在崇川校区图书馆为学前教育第一学院建一间电钢琴教室。该项目包括电钢琴维修、设备配套、教室布线、二年维保等。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明星琴行有限公司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 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22年6月21日14:00
2. 谈判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时孙楼306会议室(南通经济开发区育贤路2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 谈判联系人:王老师19851330059
八、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 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 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廉洁承诺书(加盖公章);
4. 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5. 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九、谈判原则
1. 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 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十、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缴纳成交额5%履约质保金后签订合同。履约质保金在供应商服务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
十二、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 年6月14日
【附件】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钢琴教室维修、搬迁与安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